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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本科学生实验守则

发布时间:2019-02-28   来源:   作者:
  1.学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校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与考试,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进行实验课选课并参加实验。

2.实验课前应认真预习,掌握实验目的、原理、步骤、要求。

3.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、整洁。进入实验室后应按要求就座,不得大声喧哗。

4.实验前应检查实验所需的器材、仪器、设备是否齐全、完好,如有缺漏、损坏应报告老师。

5.上实验课时,应服从教师和实验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。要保持肃静,遵守纪律,按要求使用操作器材、仪器等设备工具;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操作。要仔细观察现象,如实做好记录,积极思考,分析实验结果。

6.实验中应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,要爱护实验室物品,遵守规定。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,应立即停止使用,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报告指导教师。凡违反纪律或操作规程,损坏实验室物品设备者,要填写损坏报告单,根据情节轻重、态度好坏进行教育、直至处分和赔偿。

7.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实验,因故不能做实验者,应向指导教师请假,所缺实验要在期末本门课程考试前,按指定时间全部补齐,否则不得参加实验考试或取得相应的成绩。

8.应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,不随处扔垃圾,不随地吐痰,不准吸烟。

9.实验结束后,清理好器材、仪器设备、工具和周围环境, 搞好卫生,关闭电源,方能离开实验室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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