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担主要实验课程:心理学实验设计、综合性设计性实践等。
方 明,男,1967年6月生,汉族,安徽桐城人,中共党员,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心理学系教授,硕士生导师,教务处处长。
1985年9月至1989年7月于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专业学习,获教育学学士学位;1991年9月至1994年7月于华东师范大学心理系读硕士研究生,获教育学硕士学位;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于南京师范大学教科院读博士研究生,获教育学博士学位。1995年晋升讲师职称,2000年晋升副教授职称,2005年晋升教授职称。安徽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,安徽省教学名师。全国高等农业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,中国农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;安徽省高等教育学会副秘书长。安徽大学高教所兼职教授,淮北师范大学兼职教授。
主要教学经历与成果:
1.承担研究生课程:《高等教育学》、《高等教育管理学》、《思想政治教育原理》、《教育心理学》等。
2.承担本科生课程:《普通心理学》、《实验心理学》、《课程论》等